关于取回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取回高级职称评审科研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鉴于我院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和办公地点搬迁,为防止有关材料丢失,请参评高级职称的相关人员尽快取回自己提交的科研材料,地点是综合楼405房间。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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