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报销科研项目经费的通知

 
关于加快报销科研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科研项目主持人: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我校科研经费(含调研费)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在2014930日前应达到75%的执行进度。请各院级科研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项目主持人根据自己填写、报送财务处和科研处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所列的开支科目,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加快报销有关的科研项目经费。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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