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关于提交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位校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根据学校《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位项目主持人填写并提交《教师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经费报销将严格按预算执行,并请务必于201612月中旬财务处停止报账前执行完所有经费,逾期剩余经费将予以收回,不再报销。请各位主持人于2016314日前把《教师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一式两份)提交科研处。

《教师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请到科研处“表格下载”-“教师用表”处下载。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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