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逾期未结项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关于集中清理逾期未结项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院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四条和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对逾期不结项的院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1、逾期未结项的2014年之前的院级重点项目、2015年之前的一般项目和2016年之前的青年项目未申请延期者将集中清理,剩余经费由学院予以收回。被清理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院级科研项目。

2、上述所列项目如申请延期,请到科研处下载、填写、报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期限为1年,到期后仍不能按时结项的将自动清理,剩余经费由学院予以收回。被清理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院级科研项目。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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