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开具发票的通知

根据税务局针对五证合一后的相关规定,财务处需办理学院税务登记号变更、购买新发票等事项,在此期间无法开具税务发票,请之前取得学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经办人通知相关单位:在315日将取得的发票认证完毕。

可以开具发票的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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