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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差旅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4-03-12
 
关于2014年差旅费报销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财务处自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差旅费报销制度。
票据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的差旅费票据,按原差旅费制度报销(详见院字[2013]20号文件)。
票据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以后的差旅费票据,按新的差旅费制度报销。
因为补助标准不同,两个阶段的差旅费票据请分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财务处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