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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09-05-19

 
院字[2009]10号
 
关于下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甲型H1N1流感预防应急预案》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中直管理局、北京市教委、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流感防控工作指示精神,依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北京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应急预案》,现印发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09年5月13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应急预案
 
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北京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甲型H1N1流感预防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预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吴卫平   
副组长:符春发
组  员: 陈荣莹  刘施维  王  培
 
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卫生所预防保健科
主要负责疫情报告、预防控制及措施的落实、传染病预防保健宣传,对与患者密切接触者采取筛查、体检、接种疫苗、医学观察等措施。
北京校区负责人:王  培   疫情报告电话:88561891
涿州校区负责人:刘施维   疫情报告电话: 3828033
2.各系(院)疫情报告人
(1)各系部、学生处、团委需配合卫生所及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预防及宣传工作。
(2)各部门指定1人担任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3)有学生的系部报告人名单如下:
工 会 学系:  彭  帅   
公共管理系:  程仲霖  胡  浩  
法  学  系:  彭  鹏  
经济管理系:  闻凤辰 
劳动关系系:  田守雷  
文化传播学院:刘  凯  管笑笑
安全工程系:  杨鑫刚  刘瑶瑶 
高职学院:王岩磊
宿 管 部:吴宝琪(校本部)  杨晓芳(涿州)
 
三、流感防控具体措施
1、卫生所设立发热诊室,可疑发热病人一律在发热诊室就诊,当天值班医生负责发热诊疗;
2、学生宿舍区发放体温计,可疑发热学生尽早监测体温,宿舍管理人员对体温异常学生及时登记并上报卫生所值班医生,登记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宿舍房号、联系电话、辅导员姓名、测量温度、测量时间、陪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可疑发热或发热学生首诊到学院卫生所,发热诊室医生对发热学生按传染病法要求详细登记姓名、班级、宿舍房号、联系电话、辅导员姓名、测量温度、测量时间、陪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转诊医院、转诊时间、来回交通工具及车号,并给学生配发口罩;
4、因特殊原因在校外的学生发热就诊,及时将病情、就诊医院、时间、交通工具及联系方式报告学院卫生所值班医生,联系电话88561891;
5、值班医生将发热转诊的学生情况及时报告卫生所疫情负责人和学生辅导员,特殊疫情立即上报学院值班室;
6、与发热有密切接触的学生,尽早到卫生所监测体温,学校立即对宿舍消毒;
7、学院各部门要及时关注学院信息网相关内容,并配合卫生所做好防疫和疫情管理工作。         
 
四、疫情信息报告流程
信息上报要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的原则,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来不及形成文字资料的,可先电话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注意做好续报和情况反馈工作。信息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取得工作联系。
可疑发热或发热学生到卫生所就诊,接诊医生负责诊疗、登记,需转诊病人立即报告卫生所疫情报告人;发现疫情由卫生所疫情报告人立即报告学院预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并于2个小时之内负责报告海淀区疾控中心,同时报送北京市教委。
北京市教委电话:63088418、63088478、63088778
    传真:65132585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