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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1-03-23

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照常公休。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各自工作,并注意防火防盗。请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在放假期间遵纪守法、防火防盗和外出交通安全的教育,同时请保卫处做好放假期间学院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清明节期间,校本部和涿州校区由学院安排总值班。
 
      特此通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