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学习两会精神,迎接我校建校七十五周年,展现校园良好建设风貌,推动实现建设特色一流大学目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激发我校学子爱校情怀,用歌声唱响青春旋律。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七五芳华 弦歌不辍”第十八届五月合唱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七五芳华 弦歌不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大学生艺术团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月-5月
四、参赛人员
全校在校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参加比赛。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唱艺术指导,第二部分为合唱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 第一部分:合唱艺术指导
“音为梦响,青春飞扬”合唱艺术指导
为充分展示学院合唱团风采,提升合唱水平,校团委聘请专业指导教师为每支合唱团进行合唱指导,从眼、耳、声等方面感受华歌魅力,以歌声传递青春力量。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认真学习,学有所获。
(二) 第二部分:合唱比赛
1.日程安排(拟定)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第一阶段 |
4月8日-4月19日 |
选送队伍 |
第二阶段 |
4月20日-5月11日 |
排练 |
第三阶段 |
5月12日 |
第一次彩排 |
5月18日 |
第二次彩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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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
第三次彩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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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
5月20日 |
决赛 |
2.报名内容
请各学院将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一)于4月19日(周五)前发送至邮箱culrdxsyst@126.com,邮箱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五月合唱节报名材料。
3.比赛形式
合唱比赛以学院为单位参赛,参赛曲目需以“工会”“校庆” “劳动” “青春”为主题,曲目可从曲库(见附件三)中选取,也可自行选取,要求曲目内容积极向上。各学院所选歌曲不可重复,如有重复,则按照各学院递交曲目先后顺序进行选取。
各学院合唱团可综合运用情景表演、诗朗诵、舞蹈等多种艺术形式体现合唱作品主题,提升艺术水平与视觉效果,整首参赛曲目表演时长不超过七分钟。
4.评分标准
师生精神饱满、富有朝气,队型排列合理、纪律良好,行动整齐、上下台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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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10分) |
指挥节奏正确,与伴奏音乐的速度一致,动作大方、到位,具有带动力。 |
艺术表现(60分) |
准确(15分):音准、节奏正确、与指挥的动作配合默契。 音质(15分):吐字清楚,发音正确;音质美,音色富有变化;声音统一整体和谐。 表现力(15分):能大胆、自信地歌唱,投入感情、有适当的表情,动作自然、适宜。 表现形式(15分):具有韵律感、风格感,艺术总体的完整性及感染力强。 |
服装(10分) |
演出服装整齐,统一,符合歌曲主题。 |
伴奏(10分) |
器乐伴奏清晰、流畅、配合合唱曲目。 |
总分(100分) |
计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 |
5.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金奖两名,银奖四名,铜奖六名。
另外,还将评选出: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服饰奖、最佳表现奖、最佳指挥奖各一名。
6.注意事项
(1)如参赛学院合唱团人员不足可与其他学院协商,申请组成联合参赛队,每支联合参赛队限两个学院联合参赛,禁止三个学院及以上联合参赛,申请通过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一),请联合参赛队将联合参赛申请书(附件二)于4月12日(周五)前发送至邮箱:culrdxsyst@126.com,邮箱主题:学院名称+五月合唱节联合参赛申请书,邮件由联合参赛队的其中一个学院发送即可。
(2)各合唱团人数不得多于51人(不含指挥、伴奏)。
(3)参赛的合唱作品需由同一位指挥和同一位伴奏完成,不得中途更换伴奏和指挥。
(4)各参赛队伍的指挥、伴奏、领唱等表演者须是本学院学生。
(5)比赛需使用器乐伴奏,不得使用合唱伴奏带。
(6)如有学院联合参赛,奖项数量则通过活动通知群另行通知。
(7)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参赛队伍情况,统一安排彩排时间,请各学院遵守彩排秩序。
六、活动要求
(1)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应做好活动前期的宣传准备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与活动深度融合。
(2)遵守规则,营造氛围。明确把握活动要求、遵守活动规则、维护现场秩序,在活动中充分展现团队风采与青春风貌。
(3)深化成果,确保实效。各项活动应精心组织,紧扣主题,巩固成果,加强美育教育与劳育教育,深挖活动内涵,确保活动实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61029
八、活动通知
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扫码进入第十八届五月合唱节通知群。
校团委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