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2009年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立项配套经费核算完毕,所有立项项目按经费的15%予以配套资助,见附件。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项后,按照相应项目经费使用的财务规定,到基础部办公室办理配套经费结算。
附件:基础部2009年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立项配套经费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