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处:
为做好学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学校档案齐全、完整、可靠,更好的服务学校各项工作,现就2023年档案移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2年度学校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并已处理完毕的各类文件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或专题会议的会议材料,主办或参与的重要活动的材料,向上级单位制发的请示、报告等,与同级或无隶属关系的单位工作往来形成的文件材料)。
2.本部门需要办理或执行的上级单位、同级单位的文件材料。
3.毕业生学籍档案。
4.归档移交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基建文件及图纸、招投标文件、照片、音视频、书刊资料等。
5.本部门获得的校级以上证书、奖牌、奖状,对外交流获赠的礼品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等。
6.2022年及之前形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材料,作为专项档案单独收集整理移交。
7.2023年纪念回信五周年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专项档案单独收集整理移交。
8.2022年以前应当移交但尚未移交的文件材料等。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对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严禁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注意提前做好2023年学校主题教育活动专项档案的收集准备工作。
2.档案整理要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实物类档案(奖状、奖牌、证书、礼品等)、声像类档案(照片、音视频等)需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及内容等要素。
3.涉密档案排序应在非涉密档案之后,禁止在联网计算机上录入涉密档案目录。
4.档案移交前,档案室按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归档部门,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无法按期归档、归档文件有缺失、组件不全、文件为复印件等情况,需同时移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说明。
5.在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立卷过程中,请与档案室及时沟通交流,减少出错,避免返工。
三、归档移交时间
文书、基建、照片、声像档案及资料在7月7日前完成归档移交,毕业生学籍档案在12月31日前完成归档移交。
请各部门重视本部门档案工作,落实好档案工作主体责任;由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对本部门档案移交工作负总责,具体协调本部门各类档案归档移交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归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按时归档移交。
档案室联系人:刘欣、郝文智。联系电话:1813、1839。
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