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关于学生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提高我院大学生的政治素质,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学院实际情况,对学生业 余党校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的党的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使入党积极分子深入了解党的性质、任务、宗旨、纪律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特色道路的远大理想和信念。
二、组织形式
学生业余党校的举办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协调组织,各系党总支负责具体实施。二是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组宣部负责。
三、时间安排
每年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时间为新生入学以后的第一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一般为学年度第二学期。
四、学习内容和方式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入党教材》,当前党的方针、政策、任务和相关会议文件。
学习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结束时进行考试,并交一份学习总结(学习心得)。
五、几点要求
1.加强考勤和考核制度,做到考勤有记录,考试有成绩。
2.不迟到、早退,自觉遵守党校学习纪律。
3.认真参加讨论,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4.考试合格并全勤者颁发结业证书。
六、参加范围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
七、业余党校领导机构
为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加强对业余党校的管理,设立业余党校领导机构。学院主管领导担任党校校长,下设办公室,学院学工部部长、党委组宣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学生业余党校工作应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还需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的组织发展创造条件,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