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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宁波市总工会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1月25日至26日,应宁波市总工会邀请,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向兵一行8人赴宁波市调研,并与宁波市总工会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宁波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爱民向刘校长一行全面介绍了宁波市总工会的发展历史和改革发展经验,特别是当前推进工会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特色经验及面临的问题。刘向兵校长对宁波市总工会的探索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对双方未来的合作充满信心并提出了期望。他表示,宁波市总工会基层基础扎实,改革成效显著;资源下沉、服务普惠,区域化社区工会工作模式、街道工会干部兼职化工作、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等工作真正体现了工会工作的群众性。当前,在新时代工会改革深入推进的形势下,总结提升宁波工会工作改革实践,探索研究宁波工会工作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双方还就加强我校与宁波市总工会的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座谈会后,刘向兵校长与王爱民书记共同签署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与宁波市总工会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本着“互利共赢、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共同提高”的原则,在科学研究、教师挂职、干部交流培训、合作育人与实习就业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合作。《协议》着重强调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双方的智力与实务优势,共同推进工会和劳动关系理论研究、制度建构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广,积极建设建成高水平的工会智库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共同为推动工会组织改革、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做出贡献。《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密切学校和地方工会的联系,为学校开展科学研究、智库建设、教育教学实践等方面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对学校人才培养和校地产学研建设、实现“特色强校”及“协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调研期间,刘校长一行参观了五一广场,详细了解了宁波市职工创新成果和宁波职工发展中心等方面的情况,并先后到海曙区、余姚市等地总工会,重点调研了相关镇街工会、商圈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听取了各级工会工作情况介绍。刘校长还看望了我校在宁波市工会系统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对她们的成绩予以肯定和鼓励。
学校党委常委、科研处处长、经济管理系主任(兼)燕晓飞教授,党委常委、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处长(兼)、法学院院长姜颖教授和相关教师参加了调研及签约仪式。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