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请于近期上报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涿州驻勤人员名单。
驻勤人员标准为:1.在涿州校区有岗位,并每周担负连续性工作。2.正常情况下,每周驻勤不少于2.5天。3.能够参加涿州校区周六、日和节假日值班。各部门负责人申报时应严格掌握标准。
请各部门于9月16日(周三)前,将上报名单(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干部人事处218室。
特此通知
干部人事处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