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保障报】打好职工安置这场硬仗
料峭春寒三月中, 两会如火如荼进行。 代表委员对于如何化解产能过剩、 促进转岗职工分流安置的热议,给人们带来阵阵暖意。
厘清概念———转岗职工不是包袱
去产能位居今年结构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之首。 国务院近期印发了钢铁、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意见,提出了从今年开始5年压减产能的量化指标。
化解过剩产能势必会造成一部分职工下岗。 据初步统计, 仅在煤炭和钢铁两系统就涉及180余万人, 其中煤炭系统约130万人,钢铁系统约50万人。
这些行业中的企业有的是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建厂的大型国有企业, 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 企业中面临转岗的职工, 也曾是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如何解决这部分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问题,考量着政府责任和社会担当。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社部原副部长王晓初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 转岗的企业职工并不是一般的富余劳动力。 他们中间很多人都是某一个行业的技能人才, 有工作能力, 有就业愿望, 是我国人力资源大军、 技能人才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不应忘记这些产业工人的历史功绩,更不应将他们视作改革创新的包袱。”
王晓初认为, 对于这个群体, 既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又不能把他们单纯作为救济的对象。 他们并不是社会的负担。 “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到位了, 就可以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王晓初说。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原党委书记颜辉谈到转岗就业的职工时, 动情地说: “这些为国家建设付出过艰辛努力的产业工人, 都是我们的兄弟。 改革发展的红利应当惠及各方, 特别是那些为中国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默默付出与奉献的广大产业工人。”
建言献策———技能培训是出路
王晓初说: “解决转岗职工就业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但是最重要、 最关键的是加强技能培训。 通过对转岗分流人员提供职业培训等方式, 使其掌握新技能, 从而顺利转换工作岗位, 进入到新的工作领域。 这一方式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更持久、更稳定。”
对转岗职工培训, 最重要的责任在企业。 为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各地都有很多切实可行的举措。
“广西实施了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和企业稳岗补贴政策。2015年, 有4336家企业申领了新增就业岗位补贴,3800多家企业获得企业稳岗补贴。 我建议国家下一步尽快出台鼓励企业开发新的就业岗位的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厅长李宁波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沈阳市市长潘利国告诉记者: “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 辽宁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 对产能过剩企业的职工进行有计划、 全方位的培训; 根据新的产业, 以及新产品的生产技能需要, 进行全方位的再培训, 然后根据市场的需要, 形成一大批新的产业项目,使转岗职工可以再次上岗。”
化解产能过剩不是简单的淘汰, 根本上要靠科技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 天门市市长柯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去产能不能只消不长, 落后的产能要淘汰, 同时也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腾笼换鸟, 促使产业结构不断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让僵尸企业入土为安’ 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作为支撑, 要通过科技创新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先进产能。 创新需要依靠人才, 而广大需转岗就业的企业职工,正是企业创新人才的来源库。”
转换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出现的职工转岗就业, 被很多媒体拿来和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时期出现的 “下岗潮” 进行比较。 但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则不约而同地认为,二者截然不同。
“国企改革时期, 正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 当时我国的经济规模、 产业规模还十分有限, 就业市场也没有形成。 而现在, 我国国力增强, 政府应对风险、 解决矛盾的能力也大幅提高, 就业市场更加成熟, 就业途径、 渠道也比上个世纪更多, 政府的就业服务能力也更强了。 我们理应更有底气, 更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王晓初对我国顺利解决转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充满信心。
如此坚定的信心, 来源于我国产业结构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第三产业发展开始超越第二产业。 当下,我国服务业发展空间非常大, 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更大。
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局长杨和荣也充分认可服务业的巨大作用: “如果没有大力发展服务业, 广西去年的GDP不可能达到8.1%。 广西的发展主要是靠第三产业。”
拓展新的就业领域、 扩大新的就业需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这是解决化产能企业转岗分流职工的最优途径。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2016年我国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放宽市场准入, 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水平。” 而这一工作无疑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优势。
“财政部门要有更多的资金支持; 基层就业服务平台, 以及其他行业的就业服务部门要共同努力, 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 教育部门所属的职业院校也要积极开展培训工作。”王晓初建议道。
政府责任———职工权益要保障
实行供给侧改革, 化解产能过剩, 这些都是为了我们的国家在实现全面迈入小康社会这一目标时, 能走得更稳、 更好。 而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转岗的企业职工为了 “共同富裕” 这一目标, 付出得比一般人更多。 因此,这些职工的权益更应该得到保护。
保障转岗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防范个别企业通过恶意破产等行为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化解产能过剩, 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 企业可以不救, 但企业职工必须要救, 要有基本的资助与安置。 特别是那些多年来生产生活已连为一体的钢铁、 煤炭、 矿山、 制造等大型企业, 职工动辄数万、数十万,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扶。”颜辉说。
全国人大常委、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也认为, 针对去产能过程中产生的需要转岗就业的职工, 国家应该拿出专门的安置方案。 这次改革涉及到的安置员工无论是下岗还是失业, 应该有一个过渡期。 这种政策性的、 基于改革需求的失业不同于市场性的失业。 以往我国类似的改革方案, 对于现在还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如果一些人员并没有参加失业保险, 但是却把他们简单地放在失业保险基金里来解决, 那对于失业保险基金来说算是一个冲击, 对于本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人员来说也不合理。 这种改革是政策推动的结果, 应该有一笔资金专门缓解失去岗位的国有企业员工的收入减少。 到底是专门的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各自负责一段, 还是把这笔资金加入到失业保险基金里面来? 具体如何厘清责任,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最终打出一套 “组合拳”。
颜辉的建议则更为具体: “应当设立 ‘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基金’。 现有的失业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能够发挥一定作用, 但应对破产清算、 关闭退出、 兼并重组企业中大批需要安置的职工, 则杯水车薪、 力不从心。 以一年关闭破产企业涉及1000万职工,每人月均500元,3年救助期测算, 约需专项基金1800亿元左右。 这笔扶危济困直接用于民生的钱并不算多。这笔基金宜从盈利国企上缴税费和红利中划拨, 取之于国有企业,用之于国企职工,名正言顺。”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厘清概念———转岗职工不是包袱
去产能位居今年结构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之首。 国务院近期印发了钢铁、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意见,提出了从今年开始5年压减产能的量化指标。
化解过剩产能势必会造成一部分职工下岗。 据初步统计, 仅在煤炭和钢铁两系统就涉及180余万人, 其中煤炭系统约130万人,钢铁系统约50万人。
这些行业中的企业有的是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建厂的大型国有企业, 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 企业中面临转岗的职工, 也曾是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如何解决这部分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问题,考量着政府责任和社会担当。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社部原副部长王晓初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 转岗的企业职工并不是一般的富余劳动力。 他们中间很多人都是某一个行业的技能人才, 有工作能力, 有就业愿望, 是我国人力资源大军、 技能人才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不应忘记这些产业工人的历史功绩,更不应将他们视作改革创新的包袱。”
王晓初认为, 对于这个群体, 既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又不能把他们单纯作为救济的对象。 他们并不是社会的负担。 “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到位了, 就可以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王晓初说。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原党委书记颜辉谈到转岗就业的职工时, 动情地说: “这些为国家建设付出过艰辛努力的产业工人, 都是我们的兄弟。 改革发展的红利应当惠及各方, 特别是那些为中国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默默付出与奉献的广大产业工人。”
建言献策———技能培训是出路
王晓初说: “解决转岗职工就业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但是最重要、 最关键的是加强技能培训。 通过对转岗分流人员提供职业培训等方式, 使其掌握新技能, 从而顺利转换工作岗位, 进入到新的工作领域。 这一方式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更持久、更稳定。”
对转岗职工培训, 最重要的责任在企业。 为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各地都有很多切实可行的举措。
“广西实施了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和企业稳岗补贴政策。2015年, 有4336家企业申领了新增就业岗位补贴,3800多家企业获得企业稳岗补贴。 我建议国家下一步尽快出台鼓励企业开发新的就业岗位的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厅长李宁波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沈阳市市长潘利国告诉记者: “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 辽宁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 对产能过剩企业的职工进行有计划、 全方位的培训; 根据新的产业, 以及新产品的生产技能需要, 进行全方位的再培训, 然后根据市场的需要, 形成一大批新的产业项目,使转岗职工可以再次上岗。”
化解产能过剩不是简单的淘汰, 根本上要靠科技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 天门市市长柯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去产能不能只消不长, 落后的产能要淘汰, 同时也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腾笼换鸟, 促使产业结构不断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让僵尸企业入土为安’ 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作为支撑, 要通过科技创新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先进产能。 创新需要依靠人才, 而广大需转岗就业的企业职工,正是企业创新人才的来源库。”
转换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出现的职工转岗就业, 被很多媒体拿来和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时期出现的 “下岗潮” 进行比较。 但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则不约而同地认为,二者截然不同。
“国企改革时期, 正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 当时我国的经济规模、 产业规模还十分有限, 就业市场也没有形成。 而现在, 我国国力增强, 政府应对风险、 解决矛盾的能力也大幅提高, 就业市场更加成熟, 就业途径、 渠道也比上个世纪更多, 政府的就业服务能力也更强了。 我们理应更有底气, 更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王晓初对我国顺利解决转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充满信心。
如此坚定的信心, 来源于我国产业结构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第三产业发展开始超越第二产业。 当下,我国服务业发展空间非常大, 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更大。
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局长杨和荣也充分认可服务业的巨大作用: “如果没有大力发展服务业, 广西去年的GDP不可能达到8.1%。 广西的发展主要是靠第三产业。”
拓展新的就业领域、 扩大新的就业需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这是解决化产能企业转岗分流职工的最优途径。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2016年我国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放宽市场准入, 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水平。” 而这一工作无疑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优势。
“财政部门要有更多的资金支持; 基层就业服务平台, 以及其他行业的就业服务部门要共同努力, 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 教育部门所属的职业院校也要积极开展培训工作。”王晓初建议道。
政府责任———职工权益要保障
实行供给侧改革, 化解产能过剩, 这些都是为了我们的国家在实现全面迈入小康社会这一目标时, 能走得更稳、 更好。 而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转岗的企业职工为了 “共同富裕” 这一目标, 付出得比一般人更多。 因此,这些职工的权益更应该得到保护。
保障转岗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防范个别企业通过恶意破产等行为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化解产能过剩, 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 企业可以不救, 但企业职工必须要救, 要有基本的资助与安置。 特别是那些多年来生产生活已连为一体的钢铁、 煤炭、 矿山、 制造等大型企业, 职工动辄数万、数十万,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扶。”颜辉说。
全国人大常委、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也认为, 针对去产能过程中产生的需要转岗就业的职工, 国家应该拿出专门的安置方案。 这次改革涉及到的安置员工无论是下岗还是失业, 应该有一个过渡期。 这种政策性的、 基于改革需求的失业不同于市场性的失业。 以往我国类似的改革方案, 对于现在还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如果一些人员并没有参加失业保险, 但是却把他们简单地放在失业保险基金里来解决, 那对于失业保险基金来说算是一个冲击, 对于本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人员来说也不合理。 这种改革是政策推动的结果, 应该有一笔资金专门缓解失去岗位的国有企业员工的收入减少。 到底是专门的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各自负责一段, 还是把这笔资金加入到失业保险基金里面来? 具体如何厘清责任,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最终打出一套 “组合拳”。
颜辉的建议则更为具体: “应当设立 ‘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基金’。 现有的失业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能够发挥一定作用, 但应对破产清算、 关闭退出、 兼并重组企业中大批需要安置的职工, 则杯水车薪、 力不从心。 以一年关闭破产企业涉及1000万职工,每人月均500元,3年救助期测算, 约需专项基金1800亿元左右。 这笔扶危济困直接用于民生的钱并不算多。这笔基金宜从盈利国企上缴税费和红利中划拨, 取之于国有企业,用之于国企职工,名正言顺。”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