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财资[2016]2号)文件精神,4月22日上午,学校在北京校区办公楼四层会议室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院长李德齐,副院长刘玉方、刘丽红、吴万雄出席会议,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处长隋洪林主持。
会上,刘丽红副院长代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讲话,强调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三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二是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部门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抽调专人开展相关工作,任务分工到人。要做到精心安排,积极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要准确、完整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错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全面资产清查工作已正式启动,后期还将对各职能部门和院系资产联络员进行资产管理系统及清查业务培训。
(资产管理处)
会上,刘丽红副院长代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讲话,强调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三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二是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部门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抽调专人开展相关工作,任务分工到人。要做到精心安排,积极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要准确、完整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错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全面资产清查工作已正式启动,后期还将对各职能部门和院系资产联络员进行资产管理系统及清查业务培训。
(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