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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3年开展培养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发表时间] 2013-03-01           [浏览次数]
    2012年12月2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为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的通知》(学位 [2012]46号),正式批准我院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授权专业学位类别为公共管理硕士(MPA),并于2013年起正式招生。我院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设置两个培养方向: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

    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针对国家有关行业领域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特殊需求,择需、择优、择急、择重安排少数办学水平较高、特色鲜明、能够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且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招收并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院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申报工作,在全总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11年9月向全总和教育部提交有关开展培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申请并于10月17日获批成为试点工作建设单位,2012年11月我院成功通过国务院学位办专家组的评估,被正式批准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工作。

     学院于2013年1月成立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招生、教育管理及硕士点学科建设管理工作。
有关招录研究生的信息请登录:

    http://zs.ciir.edu.cn/index/news/showContent.jhtml&id=152&linkID=69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