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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扎实组织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在我院成功举办

[发表时间] 2009-11-12           [浏览次数]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扎实组织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在我院成功举办
(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
 
      2009年10月25日到10月31日,集体合同部在我院举办了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这次培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讨论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探讨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推进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提高维权能力的办法举措。
 
      培训期间,全总集体合同部、国际联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别以当前劳动关系问题与应对之策、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问题及政策调整、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形势与任务、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共同约定行动”、国外的集体谈判制度、劳动立法与协调劳动关系问题等为主题,着眼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工会发展道路,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进行了授课辅导。为了帮助学员增强感性认识,提高开展集体协商的具体能力,培训班还邀请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主席陈苏、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劳建兰、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总工会主席莫国良和天津市西青区总工会副主席龙万兴,围绕如何组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怎样掌握和运用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方法与技巧以及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介绍经验、畅谈体会,与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参加培训的学员普遍认为,这次培训层次很高、落点很实,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不仅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而且提高了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各省(区、市)总工会主管集体合同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地级市总工会分管集体合同工作的副主席、主管集体合同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总工会负责集体合同工作的副主席、主管集体合同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共计120人参加了培训。
 
                                   (干部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