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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两名毕业生荣获北京市优秀大学生“村官” 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 2009-12-31           [浏览次数]
 
我院两名毕业生荣获北京市优秀大学生“村官” 荣誉称号
(2009年12月31日星期四)
 
      学院自2007年以来努力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新农村建设。截至2009年7月我院共有71名毕业生参加“村官”工作。经“村官”所在单位推荐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的审核,我院工会学系社会工作专业08届毕业生陈永军(现任职于延庆县刘斌堡乡人民政府)、法学系法学专业08届毕业生杨武刚(现任职于延庆县沈家营镇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荣获北京市优秀大学生“村官” 荣誉称号。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