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学校新闻» 全国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在我院举办

全国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在我院举办

[发表时间] 2010-09-07           [浏览次数]
全国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在我院举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提出的要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精神,大力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全总两期“全国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于8月28日至9月7日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举办。全国31个省(区、市)的近400名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参加了培训。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同志为学员作了《落实“两个普遍”,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专题辅导报告,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提出“两个普遍”的社会背景、“两个普遍”的深刻内涵、落实“两个普遍”的重要意义和方法途径。全总集体合同部负责同志、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分别从协调劳动关系的理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政策、技巧方法、实际操作,劳动定额与工资管理,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职责任务和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以及国外集体谈判的作法与启示等方面为学员授课。
 
      培训班还为每位参训学员配备了《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手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资料光盘、《辽宁省集体协商工作政策与实践》、全总《工作情况交流·集体合同部专版》等学习参考材料。参训学员普遍反映,培训班举办及时,课程安排饱满,授课内容针对性强,从思想理论、法律政策、工作实践上帮助学员们解决了不少问题。               
 
       (干部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