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院系、研究生导师及2015级研究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16]9号)及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为做好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提交材料
学位论文定稿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下午4:00之前提交各培养院系,具体内容如下:
1.论文电子版docx与pdf格式各一份,文件名的命名方式必须为:姓名—学号—MPA—所属院系(如:王某某—1510100001—MPA—劳动关系系);
2.胶装论文终稿2篇,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要求进行排版;
3.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按规定时间提交;
4. 学位论文答辩评定为“修改后通过”同学请提交导师签字后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
5.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导师要求
请依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以及论文答辩专家组所提的修改意见,严格审核学生的论文字数、格式、题目、摘要、结论、论文创新之处的阐述是否到位,文献综述部分字数以及时效、理论应用、研究方法、数据资料的可靠性等,于3月13日前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上签字确认。
三、培养院系要求
请各培养院系将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严格审核。审核盖章后,于3月15日下午4:00前交给研究生处学科与学位办公室。
四、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1.拟定3月16日召开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会议根据硕士论文修改情况及院系提交的审核材料,研究建议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
2.拟定3月19日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
3.拟定3月23日举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8届MPA研究生毕业典礼暨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仪式。
五、其他
以上工作涉及学位授予及上报教育部,凡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如有问题,请致电研究生处学科与学位办公室:010-88562791。
研究生处学科与学位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