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系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答辩委员会专家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论文答辩后,学生均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填写修改说明。论文修改完成,导师和系(院)终审合格,并提交研究生处进行论文检测。请相关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所在系院按要求做好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
一、学位论文答辩中论文被评定为“通过”的同学,请按照论文答辩专家组所提意见进一步认真修改完善。学生修改论文后,将于3月1日前提交导师终审,并经导师审批同意后在论文终稿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二、学位论文答辩中论文被评定为“修改后通过”的同学,请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和论文答辩专家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并将论文终稿于3月1日前发送给导师审核。导师应认真审核学生论文的具体修改内容,并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导师签字后方可将论文提交至院系审核。所有论文待系部审核通过后,于3月5日前统一交到研究生处。相关材料包括:
三、请各位研究生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并由导师和系部负责监督落实。没有按要求修改论文的,导师、系院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研究生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