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2017级研究生: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答辩委员会专家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论文答辩后,学生均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导师和学院进行论文终审,终审合格后提交研究生处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请相关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所在学院按要求做好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
一、学位论文答辩中论文被评定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同学,请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和论文答辩专家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论文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论文修改完毕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应对学生论文具体修改内容给出明确意见并在论文终稿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后方可将论文提交至学院审核。所有论文待学院审核通过后,于2月26日(周三)前将下述材料统一交到研究生处。相关材料包括:
1.论文终稿电子版word/pdf(学号-姓名-题目);
2.论文终稿胶装版(3份);
3.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1份);
4.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1份)。
二、请各位研究生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并由导师和学院负责监督落实。没有按要求修改论文或论文重复率检测不通过的同学,导师、学院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不予提交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研究生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