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协助、配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及上级部门委派的重大涉港澳台活动、校级涉港澳台来访团组访问参观的接待安排工作;负责各院、系、部拟接待涉港澳台临时来访人员及团组的审批、备案工作;
2、负责教职工因公赴港澳台访学、函授、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事项的审核、报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负责校级涉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的商谈、合作协议的拟定、审核和落实等工作;负责各院、系、部拟开展的涉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学生各类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含报批手续);
5、负责校级及各院、系、部在国内举办涉港澳台会议、合作开展涉港澳台科研项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